第 78 篇
中国通史 第94集 文治与文字狱
> 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撰稿《中国通史》(华夏出版社 2016)第5卷《明清》,对应 CCTV 纪录片第 94 集《文治与文字狱》。
这是什么
本集回答一个问题:清前期如何统治汉族读书人?为什么一边大兴文治、一边又大兴文字狱?
作者先立论:清王朝以乾嘉之际为界,前一个半世纪整体上升,嘉庆后因内忧外困走向衰落。上升期的关键是顺治、康熙、雍正、乾隆四帝对汉族士人「交互使用怀柔与镇压两手」(黄裳《笔祸史谈丛》语)。一手是崇儒重道、修书取士;另一手是文字狱、禁书毁书。作者认为乾隆时这套统治「大体得到了成功」,但代价是思想界万马齐喑。
核心要点
- 清廷统治思想的底色是「宽严相济」:当宽则宽、当严则严,看时机与事情定尺度,不是宽严参杂。雍正阐发最详,乾隆继位也强调「宽严当得其中」。
- 怀柔一面来自现实考量,也来自政权合法性焦虑:清是第二个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王朝,吸取蒙元排斥汉文化而亡的教训,故以儒立国。
- 高压一面来自疑惧:清帝对结党深恶痛绝、对名望儒臣怀疑、对草野遗民(不仕新朝的明朝遗民)念念不忘。
- 结果:科举笼络了读书人,文字狱震慑了异议者;但思想原创力被扼杀,到龚自珍时代只能发出「九州生气恃风雷」的呐喊。
机制 / 论证
「宽严相济」:清前期治国的总思路
- 顺治十三年(1656年)顺治帝反省「以宽为治」太宽;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魏裔介附和「过宽而生玩,即用严亦宜」。
- 雍正帝定义「相济」:非宽严参杂,而是「观乎其时,审乎其事,当宽则宽,当严则严」。
- 乾隆继位之初(雍正十三年底,1735年)也说:严而至于苛刻、宽而至于废弛,都不是相济之道。
- 各朝时势不同,具体举措不同,但大走向上「宽严相济」延续了整整一个半世纪。
怀柔之手一:崇儒重道,确立文化国策
- 顺治九年(1652年)在太学行「释奠先师孔子」典礼(祭孔大典),拉开文治序幕;次年颁谕把「崇儒重道」定为基本国策;顺治十二年再申「兴文教、崇经术,以开太平」。
- 康熙亲政后把尊孔推向尊朱:命熊赐履、李光地编《朱子全书》;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将朱熹牌位从孔庙东庑升到「大成殿十哲之次」。
- 史家陈祖武解释取舍逻辑:清廷要的是比科举更深刻的文化凝聚力;比较之后弃王守仁心学、独尊朱熹。
- 康熙九年(1670年)把国策具体化为「圣谕十六条」:敦孝悌、笃宗族、和乡党、重农桑、尚节俭、隆学校、黜异端、讲法律、明礼让、务本业、训子弟、息诬告、诫匿逃、完钱粮、联保甲、解仇忿。
- 康熙说「法令禁于一时,教化维于可久」——法律只管一时,教化才能长久。雍正因为每条写了上万字的《圣谕广训》作详解。
- 地方政府再用白话、歌谣把圣谕讲给百姓听。作者点评:这套做法「以礼导民」,反映了清廷「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」的取舍。
怀柔之手二:以经学为治法,开科取士
- 康熙十七年(1678年)令官员荐举「学行兼优、文词卓越」者进京,次年(1679年)三月初一在体仁阁亲试,取一等二十人、二等三十人,全部入翰林院纂修《明史》。
- 这是「博学鸿儒」科(皇帝亲自主持的特殊取士考试)。被荐者近二百人,有人歆动而来,有人是被地方官软硬兼施逼来的。
- 陈祖武评价:意义远超五十人本身。它显示清廷崇奖儒学格局已定,成功笼络了汉族知识界,为满汉文化合流提供了「文化心理上的无形保证」。
- 雍正十一年(1733年)想照办,内外官员不响应,到死没办成。乾隆元年(1736年)再办,保和殿考试一百七十六人,只取一等五名、二等十名;次年补试再取四名。
- 作者的对比:康熙办是「收拾人心、求贤纳才」,乾隆办是「虚应故事、装点门面」。
- 乾隆十四年(1749年)另开「经学特科」,专荐潜心经学之士,不论出身功名。他嫌举荐太多、不让礼部出题(怕走科举应考套路)。一年半只荐了四十余人,最后严格审核只取陈祖范、吴鼎、梁锡玙、顾栋高四人。
- 江南经师惠栋感叹:两举制科都是词章之选,这次专及经术,「汉魏六朝、唐宋以来,所未行之旷典」。
- 陈祖武评价:此举把理学、词章都纳入经学,顺应康熙中叶后的复古学风,确立了崇奖经学的文化格局。
怀柔之手三:稽古右文,编纂大型图书
- 顺治十四年(1657年)起命各省购求遗书,康熙、乾隆两朝搜访越来越盛。
- 《古今图书集成》:康熙三十九年(1700年)陈梦雷为报皇三子胤祉知遇之恩开始编,一人之力加王府藏书,康熙四十五年(1706年)成初稿约万余卷。康熙五十五年(1716年)才进呈,赐名并开馆增订,五十八年编定一万卷。
- 雍正继位后因政治斗争把陈梦雷父子发遣边外,但没中断工程:蒋廷锡等接手校对刷印,雍正四年(1726年)完成——六汇编、三十二典、六千一百零九部、一万卷,铜活字印六十四部。
- 《四库全书》: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两度下诏求书应者寥寥,安徽学政朱筠建议辑校《永乐大典》,引发廷臣争论,乾隆采纳,三十八年(1773年)二月开馆。
- 规模:开列职名三百六十人,誊录人员前后达三千八百二十六人(郭伯恭考证)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第一份完工,之后三年又各成三份。
- 「北四阁」:紫禁城文渊阁、圆明园文源阁、承德文津阁、沈阳文溯阁;「南三阁」:扬州文汇阁、镇江文宗阁、杭州文澜阁。阁名寓意「经是文之源」,故以水喻文。
- 全书收书三千四百六十一种、七万九千三百零九卷;存目(只列名不收书)六千七百九十三种。分经史子集四部、四十四类、六十六子目,四部书皮用绿红蓝灰四色区分。
- 铜活字乾隆初年已毁,金简发明枣木活字:刻大小木字二十五万三千五百个,共用银二千三百三十九两七钱五分。
- 黄爱平评价:纂修四库系统整理了古籍、总结了传统文化,还推动了清代考据学,标志传统学术进入全面总结整理阶段。
- 作者的保留意见:《古今图书集成》的评价「不无溢美」,但确实给后世提供了极大便利。
镇压之手:文字狱与禁书
- 怀柔之外是高压。科举本是进身之阶,清初也照开(顺治元年十月下诏恢复),但顺治十四年(1657年)爆发蔓延全国的科场案,主考官、中式士子(考试合格者)被处极刑或流放。
- 孟森解释:小题大做是为了「束缚而驰骤之」,把读书人吓服——收「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」之效。
- 最大文字狱吕留良案:吕留良是明末清初学者,主张「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」(满汉之别比君臣关系更要紧)。死后四十九年,雍正十年(1732年)因曾静、张熙案被钦定「大逆」,开棺戮尸枭首,著作焚毁,子孙亲朋广受株连。
- 雍正还编纂《大义觉迷录》反驳「华夷之辨」,主张清朝正统、「华夷一家」。
- 对臣僚的敲打: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与讲官牛钮、张玉书、汤斌论「理学真伪」,标准是「行事皆与道理符合」才是真理学;康熙三十三年(1694年)丰泽园考翰林就出题《理学真伪论》;乾隆十六年(1751年)南巡召试江南生员出同题。
- 防结党:雍正四年(1726年)钱名世赠诗年羹尧,被革职发回原籍,御书「名教罪人」四字令其悬挂大门,还命令三百八十五名官员作诗讥刺他;吴孝登因「作诗谬妄」被发往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。
- 雍正写《朋党论》,与欧阳修相反,主张「君子无朋,惟小人则有之」,要臣僚「惟知有君」。
- 查嗣庭案:雍正四年查任江西乡试主考,雍正从四道试题里读出讽刺年号、「心怀怨望」;查病死狱中仍戮尸枭首,亲族弟子受株连。
- 作者点破本质:说白了,雍正希望臣僚绝对效忠,不能有其他想法。
文字狱的规模与后果
- 统计:康熙朝不超十起,雍正朝近二十起,乾隆朝一百三十余起,平均一年两起还多(不完全统计)。
- 许多冤案来自过度敏感或刻意引申:「一把心腹论浊清」「莫教行化乌肠国」「明朝期振翮,一举去清都」等诗句都被定为心怀叵测。有人挟私怨告发,更助长泛滥。
- 鲁迅的反思:文字之祸不都是骂清朝,有的是鲁莽、有的是发疯、有的是乡曲迂儒真不识忌讳,命运都很悲惨。
- 龚自珍因此写「避席畏闻文字狱,著书都为稻粱谋」——文人吓得躲开政治,写书只为糊口。
- 禁书毁书与文字狱并行,以四库「寓禁于征」(借征书之名行禁书之实)最狠:乾隆三十九年(1774年)到五十八年(1793年)近二十年,禁毁图书三千一百多种、十五万一千余部,销毁书版八万块以上(据姚觐元、孙殿起、陈乃乾等书目统计)。
- 孟森的沉痛评价:从宋以来的书都遭指摘,一面毁前人之信史、一面自己伪撰补充,「直是万古所无之文字劫也」。
- 章太炎论清儒:理学无余华、诗文枯槁、经世之志衰落,有智慧的人都钻进考据(说经)里避难——学术因此繁荣,思想因此萎缩。
- 作者结语引古训「防民之口,甚于防川」:宽严如何相济,不是说说而已;龚自珍「不拘一格降人才」的呐喊说明清朝统治已岌岌可危。时代和国际形势在变,怎么应对决定清朝命运。
可操作
- 历史材料给出的可迁移框架:政权对知识分子的两手策略。怀柔(给地位、给荣誉、给学术事业)与镇压(示范性惩罚、文字审查)常配套出现;看一个政权偏重哪只手,能判断它的自信程度。
- 鉴别「大工程」的两面:四库全书式的文化工程可以同时是整理与销毁。评价任何官方修书、修史,都要问一句「哪些书没进来、哪些内容被改过」。
- 「宽严相济」被反复论证,说明统治术需要自我合理化——口号(如「以经学为治法」)本身是治理工具,不能只看字面。
- 对读书人个人而言的教训:文网严密时,「著书都为稻粱谋」是普遍理性选择;但思想界的整体沉默,最终由整个体制买单。
术语
- 乾嘉之际:乾隆、嘉庆之交(约1796年前后),作者用它划分清前期与清后期的分界。
- 崇儒重道:尊崇儒家、重视儒道,清代基本文化国策的名称。
- 释奠:古代在学校里祭祀先圣先师的典礼。
- 草野遗民:散居民间、不承认新朝的明朝遗民。
- 圣谕十六条:康熙九年颁的十六条教化纲领,雍正又扩写成《圣谕广训》。
- 博学鸿儒科 / 经学特科:皇帝特旨举行的非常规取士考试(制科),区别于三年一考的科举常科。
- 名教罪人:雍正给钱名世定性的匾额题字,指违背儒家纲常名教的人。
- 华夷之辨 / 华夷一家:前者主张华夏与夷狄有别(反清思想据此论证满人统治不合法),后者是清廷主张满汉同属一家的正统论。
- 开棺戮尸枭首:挖开棺材侮辱尸体并砍头示众,是清代对已死「重犯」的酷刑。
- 考据学(说经):以训诂、校勘方法研究儒家经典的学问,清代最盛,被视为知识分子在文网下的避难所。
不确定 / 待验证
- 文字狱起数(康熙不超十起、雍正近二十起、乾隆一百三十余起)原文注明是「不完全统计」。
- 禁毁图书三千一百多种、十五万一千余部,是综合姚觐元、孙殿起、陈乃乾等多家禁书目录的统计数,各目录口径不一,存在出入可能。[需要验证]
- 雍正「博学鸿儒」科未能举行的原因,原文只说内外官员未积极响应,未展开。
- 圆明园文源阁藏本毁于1860年英法联军之火,本集未提,属背景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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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 2026-09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