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04 篇
中国通史 第20集 郡国并行
汉初被迫郡国并行;刘邦铲异姓王、封同姓王,经七国之乱与推恩令,武帝时诸侯王问题彻底解决,郡县制成主流。
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撰稿《中国通史》(华夏出版社 2016)第2卷《秦汉魏晋南北朝》,对应 CCTV 纪录片第 20 集《郡国并行》。
这是什么
本集回答一个问题:汉初为什么郡县与分封并行?这套体制怎样从隐患变成祸乱,又怎样被化解?主线是汉初百年「统一与分封」的博弈,从刘邦无奈分封,到武帝推恩令彻底解决。
核心要点
- 汉承秦制,唯独不承秦的全面郡县制。汉初实行郡县与诸侯国并行的体制。这是形势所迫的妥协,不是制度倒退的随意选择。
- 刘邦的直接统治区只有函谷关以西的关中十五郡,关东大半疆土封给异姓诸侯王。诸侯王自治权很高,实力足以与朝廷抗衡。
- 异姓王(韩信、彭越、英布等)是战争时期「裂土封王」承诺的产物,与皇权根本利益冲突。刘邦用八年时间(前 202—前 195)逐一铲除,改封同姓子弟为王,并立誓「非刘氏而王,天下共击之」。
- 同姓王随后成为新威胁:吕后死后诸吕被诛,同姓王与中央的矛盾凸显。经贾谊「众建诸侯而少其力」、晁错削藩(引发七国之乱)、景帝收权,至武帝「推恩令」彻底解决。此后诸侯王只收租税、不得参政。
- 作者的史观:秦的郡县制试验因秦速亡而未定论,汉初存在「统一模式能否延续」的不确定性;两汉花百余年解决统一与分封问题,此后两千年分封制无足轻重,郡县制成为主流。
机制 / 论证
布衣将相与异姓诸侯王
- 刘邦朝廷的最大特色是「布衣将相」:萧何曹参是县吏,樊哙是屠夫,灌婴是布贩,周勃织苇席,夏侯婴是马夫。草莽君臣无治国经验,只能照搬秦的法令制度。
- 分封是战争需要:刘邦实力远逊项羽,必须用「封王」笼络将领。项羽大封十八诸侯在先,刘邦照做在后。
- 异姓王封王过程暴露矛盾:韩信平齐后求封假王,刘邦在荥阳被围时被迫封真王;前 202 年决战时韩信彭越按兵不动,刘邦加封土地后才出兵。君臣互不信任,异姓王成为「离心势力」。
铲除异姓王(按时间线)
- 前 202 年燕王臧荼反,平叛后刘邦封密友卢绾为燕王——说明此时刘邦还没把异姓王本身当威胁。
- 韩信被告谋反,陈平献计「伪游云梦」擒韩信,贬为淮阴侯。韩信叹「狡兔死,良狗烹」。
- 刘邦醒悟,大封同姓子弟(荆王刘贾、楚王刘交、代王刘喜、齐王刘肥等),与异姓王犬牙交错、力量相当。
- 白登之围(前 200 年):韩王信降匈奴,刘邦亲征被匈奴四十万精兵围于平城白登山七日,靠贿赂单于阏氏脱险。
- 贯高谋刺事件株连赵王张敖,废为宣平侯。
- 前 197 年陈豨反,韩信称病不从,吕后与萧何合谋斩杀韩信于钟室。刘邦闻讯「且喜且怜之」。
- 彭越被诬谋反,夷三族、剁成肉酱分送诸侯——「欲除之而后快」的态度已逆转,吕后是推动者。
- 英布见肉酱心惊,被迫起兵,刘邦抱病亲征平叛,中流矢。临终前封侄子刘濞为吴王(五十年后反者)。
- 结果:八个异姓王中臧荼、韩信、彭越、英布被杀,张敖被废,韩王信、卢绾逃匈奴,只剩最弱的长沙王吴芮。
为什么刘邦选择同姓王而不是郡县
- 秦亡的教训:秦始皇废分封,秦末战乱在关东爆发时孤立无援。
- 历史的惯性:分封制有数千年历史,全面郡县制只在秦实行十几年。
- 作者点明:同姓王在诛吕时确实发挥了屏障作用(齐王刘襄起兵反吕),但吕氏一除,同姓王与中央的矛盾立刻凸显。
吕后称制与功臣反吕
- 刘邦本想废懦弱的太子刘盈(惠帝)改立如意,张良献计请「商山四皓」出山,刘邦见太子羽翼已丰而作罢。
- 吕后毒杀赵王如意,把戚夫人做成人彘(砍手脚、挖眼、熏聋哑),惠帝受惊不理政事,23 岁去世。
- 吕后临朝称制(开太后临朝先河),封吕氏为王、杀三个刘姓王,但同时也分封刘姓、搞刘吕联姻,并无以吕代刘之意。
- 前 180 年吕后死,周勃陈平夺南北军诛灭吕氏,迎立代王刘恒(文帝)。同姓王在此时成为刘氏江山的屏障——分封确实部分实现了刘邦的初衷。
削藩三部曲
- 贾谊《治安策》(文帝时,作者二十多岁):比喻汉朝患了「大肿病」,小腿粗如腰、指头如大腿。对策是「众建诸侯而少其力」——把大国分成小国。文帝认同但坚持清静无为,未采纳。
- 晁错削藩(景帝时):文帝后期已把齐一分为六、淮南一分为三(部分实践贾谊之策)。景帝时晁错主张「削之亦反,不削亦反。削之其反亟祸小,不削反迟祸大」。
- 七国之乱(前 154 年):削楚、赵、胶西封地后,吴王刘濞联络六国起兵「诛晁错」。吴国煮海盐、铸铜钱「富埒天子」,收买民心不纳赋税,是削藩主目标。景帝杀晁错(腰斩东市、尚穿朝服)仍不能止叛,刘濞自称东帝。太尉周亚夫坚壁断粮道,三个月平定。
- 收权:景帝中元五年(前 145 年)令诸侯王不得治国,任官权收归中央。此后中央辖郡四十、王国二十五。
- 推恩令(武帝元朔二年,前 127 年):主父偃建议,诸侯王可把封地分给所有子弟为列侯。列侯国隶属郡、地位同县。王国越分越小,还皆大欢喜。配合《左官律》(歧视王国官)、《附益法》(禁止朝臣与诸侯王结党),彻底解决诸侯王问题。
- 尾声:前 122 年淮南王刘安、衡山王谋反自杀,牵连死者数万。此后诸侯王「唯得衣食租税」。
可操作
- 本章提供理解「制度妥协」的样板:汉初郡国并行不是最优解,而是约束条件下的可行解。分析制度选择要问「当时有哪些选项、为什么选这个」——刘邦当时别无选择,只能分封。
- 削藩三部曲是渐进式收权的案例:先分小(贾谊),再强削(晁错,代价是七国之乱),最后用利益机制自然瓦解(推恩令)。推恩令的高明在于让诸侯自己拆自己,中央零成本。
- 「异姓王必除、同姓王也靠不住」说明:血缘不能代替制度。刘邦以为同姓可靠,事实证明权力结构的问题最终要靠制度(郡县制)解决。
- 反面教训:杀韩信、彭越虽除隐患,却留下杀功臣的恶名;对比第 26 集光武帝「退功臣进文吏」的优容做法,可见同类问题有不同解法。
术语
- 郡国并行:郡县制与诸侯封国并行的体制,汉初特有。
- 异姓诸侯王:非刘姓的封王(韩信、彭越等),是战时的政治承诺。
- 推恩令:让诸侯王把封地分给所有子弟的政策,用「恩德」之名行削藩之实。
- 人彘:吕后把戚夫人砍手脚、挖眼熏耳后称「人猪」,极端酷刑。
- 商山四皓:四位隐居商山的高龄名士,被张良请出稳定太子之位。
- 削藩:削减诸侯王封地与权力的政策。
不确定 / 待验证
- 刘邦封刘濞时「五十年后东南有乱」的预言式记载,作者自注「真实性已无从查证」。
- 「柏人者,迫于人也」避祸故事,作者注明「可能有后人增饰的成分」。
- 韩信是否真谋反「史籍言之凿凿」但有疑点;彭越则明确是被冤杀,作者有辨析。
- 白登山被围七日、靠贿赂脱险出自《史记》记载,作者未加考证。[需要验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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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 2026-09-05